question-icon 抵押权与居住权冲突该如何解决?

我之前把房子抵押出去了,后来又让人在这房子有了居住权。现在抵押权人要行使权利,可居住权人也不肯搬走,这两边起了冲突,我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办,想了解下法律上对于抵押权和居住权冲突是怎么解决的?
展开 view-more
  • #权冲突解决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中,抵押权和居住权是两种不同的权利。抵押权是指债权人对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占有的担保财产,在债务人届期不履行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时,依法享有的就该抵押财产的变价处分权和优先受偿权的总称。简单来说,就是当别人欠你钱,用房子等财产做抵押,要是他不还钱,你就有权处置这个抵押的财产来拿回你的钱。居住权则是指居住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也就是说,居住权人可以在别人的房子里居住生活。 当抵押权与居住权发生冲突时,需要根据权利设立的先后顺序来判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五条规定,抵押权设立前,抵押财产已经出租并转移占有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虽然这里说的是租赁关系,但在法理上,如果居住权在抵押权设立之前就已经合法设立并登记,那么居住权一般不受抵押权的影响。居住权人可以继续在房屋内居住,直至居住权期限届满。因为居住权保障的是居住权人的基本生活居住需求,法律会在一定程度上优先保护这种权益。 反之,如果抵押权设立在先,而后才设立居住权,那么抵押权的效力优先于居住权。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抵押权人要实现抵押权时,居住权可能会受到影响。此时居住权人可能无法继续居住在该房屋内,因为抵押权的实现要保障债权人的利益。不过在实际操作中,也要考虑居住权人的实际情况,给予合理的安排和补偿,以体现法律的公平公正。 总之,在处理抵押权与居住权冲突时,要严格依据法律规定,同时兼顾各方的合法权益,寻求最合理的解决方案。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