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后的房产是否可以设置居住权?
我有套房子已经抵押出去了,最近家里亲戚希望能在这房子里有居住权。我不太清楚法律上允许不允许这样操作,就想问问抵押后的房产还能不能设置居住权,设置了居住权之后又会有哪些影响呢?
展开


抵押后的房产是可以设置居住权的。居住权是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条规定,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同时,第三百七十条规定,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虽然法律并未禁止抵押后的房产设置居住权,但在实际操作中会有诸多法律风险。对于抵押权人来说,当债务人无法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就抵押房产优先受偿。然而,如果该房产已经设置了居住权,可能会影响抵押权的实现。因为居住权人有权在居住权期限内占有、使用该房屋,这可能会对房屋的拍卖、变卖等处置行为造成阻碍,使得抵押权人难以顺利实现债权。 对于抵押人而言,在抵押房产上设置居住权可能会影响其与抵押权人之间的合同约定。许多抵押合同中可能会约定抵押人不得擅自对抵押房产进行其他处分,包括设置居住权。如果违反该约定,可能会构成违约,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对于居住权人来说,若不知道该房屋已被抵押,一旦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可能会导致居住权人的居住权益受到损害。所以,无论是抵押人、抵押权人还是居住权人,在涉及抵押房产设置居住权的问题上,都应当谨慎对待,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