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积极退赃的情形有哪些?

我因为一些事涉及到可能要退赃的情况,不太清楚在法律上积极退赃都有哪些情形。是主动上交就算,还是有其他特定的情况呢?想了解一下这方面的具体内容,好知道自己该怎么做。
展开 view-more
  • #积极退赃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积极退赃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案发后主动将非法获取的财物返还给被害人或司法机关的行为。这一行为体现了行为人对自己犯罪行为的认识和悔悟,在司法实践中具有重要意义,通常可以作为从轻处罚的情节。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司法实践,积极退赃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首先是主动退赃。主动退赃是指犯罪嫌疑人在司法机关尚未采取强制措施之前,或者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过程中,主动、自愿地将非法所得的财物如数退还给被害人或上交司法机关。例如,犯罪嫌疑人李某在实施盗窃后,良心发现,在警方尚未找到他之前,就主动将盗窃所得的财物归还给了失主,并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这种行为就属于典型的主动退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规定,对于退赃、退赔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退赃、退赔行为对损害结果所能弥补的程度,退赃、退赔的数额及主动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 其次是在亲友规劝下退赃。有些犯罪嫌疑人在实施犯罪后,并没有主动退赃的意识,但在亲友的教育、规劝下,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进而将赃款赃物退还。比如,张某因诈骗罪被警方调查,其家属得知情况后,反复劝说张某,最终张某在亲友的陪同下,将诈骗所得的款项退还给了被害人。这种情形同样可以认定为积极退赃。虽然没有主动退赃那么积极主动,但也表明了犯罪嫌疑人有一定的悔悟表现,在量刑时也会予以考虑。 再者是司法机关责令后及时退赃。当司法机关发现犯罪嫌疑人有非法所得时,会责令其退还赃款赃物。犯罪嫌疑人在接到责令后,能够及时、足额地退还,也可视为积极退赃。例如,在某起贪污案件中,检察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发现犯罪嫌疑人王某有贪污行为,并责令其退还贪污所得。王某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全部赃款退还,这种情况也符合积极退赃的条件。不过,与主动退赃相比,其从轻处罚的幅度可能会相对较小。 最后是部分退赃。在一些情况下,犯罪嫌疑人可能由于各种原因无法一次性退还全部赃款赃物,但能够退还部分赃款赃物,并且有继续退还的意愿和行动,也应当认定为积极退赃的表现。例如,赵某因挪用资金罪被查处,由于资金已经部分用于生产经营无法及时收回,他先退还了自己能够退还的部分资金,并向司法机关承诺会尽快筹集剩余资金退还。这种部分退赃的行为,在量刑时也会被适当考虑。 积极退赃对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来说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不仅体现了其认罪悔罪的态度,还有助于减轻其刑事责任。同时,这也有利于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恢复被犯罪行为破坏的社会秩序。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