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受理的医疗鉴定的情形包括哪些?


医疗鉴定是对医疗过程中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但并不是所有的医疗鉴定申请都会被受理。以下为您详细介绍不受理医疗鉴定的情形。 首先,委托鉴定事项超出本鉴定机构业务范围的情况不会被受理。每个鉴定机构都有其特定的业务范围,这就好比不同的商店有不同的经营范围一样。例如,一个主要从事法医临床鉴定的机构,可能就无法受理涉及医疗美容特殊技术方面的鉴定。依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五条规定,对于超出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的委托,司法鉴定机构不得受理。 其次,发现鉴定材料不真实、不完整、不充分或者取得方式不合法的,鉴定机构也不会受理。鉴定材料是进行鉴定的基础,如果材料存在问题,那么得出的鉴定结果就可能不准确。比如患者提供的病历被发现有篡改的痕迹,或者相关检查报告不完整等。《司法鉴定程序通则》明确,鉴定材料不真实、不完整、不充分或者取得方式不合法的,司法鉴定机构不得受理。 再者,鉴定用途不合法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的情形,鉴定机构不会受理。医疗鉴定应该用于合法、正当的目的,如果是为了非法获利或者进行恶意报复等不正当用途,显然是不被允许的。公序良俗是社会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的体现,违背公序良俗的鉴定申请也不符合法律和道德要求。 另外,鉴定要求不符合司法鉴定执业规则或者相关鉴定技术规范的,同样不被受理。司法鉴定有一套严格的执业规则和技术规范,这是保证鉴定科学性和公正性的重要依据。如果申请人提出的鉴定要求不符合这些规则和规范,鉴定机构无法按照要求进行准确鉴定,就会拒绝受理。 最后,鉴定要求超出本机构技术条件或者鉴定能力的,鉴定机构无法受理。不同的鉴定机构在技术水平和鉴定能力上存在差异,如果申请的鉴定项目超出了该机构的能力范围,无法得出准确的鉴定结果,为了避免误导,鉴定机构会拒绝受理。 总之,了解不受理医疗鉴定的情形,有助于申请人在申请鉴定前做好充分准备,确保自己的申请符合相关要求,提高鉴定申请的成功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