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可撤销合同的六种情形是什么?

我签了一份合同,现在感觉有些不对劲,怀疑合同可能存在可撤销的情况。我想知道可撤销合同具体有哪六种情形,这样我就能对照看看自己签的合同是不是符合其中一种,心里也能有个底。
展开 view-more
  • #可撤销合同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可撤销合同指的是合同成立之后,因为一些法定的事由,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将合同的效力予以撤销。可撤销合同在被撤销之前是有效的,一旦被撤销就自始无效。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可撤销合同的六种情形: 第一种是重大误解。重大误解是指当事人因为自己的过错,对合同的内容等发生了误解,从而订立了合同。比如,把赝品当成真品签订购买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二种是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这就是说一方故意欺骗对方,让对方做出了错误的意思表示。比如商家故意隐瞒商品的缺陷,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订了购买合同。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三种是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例如,中介在房屋买卖中欺骗买方,而卖方知道中介的欺诈行为。按照《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九条,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四种是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胁迫就是一方通过威胁、逼迫等方式,让对方不得不签订合同。像以伤害对方家人相威胁,迫使对方签订合同。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五种是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比如在对方急需用钱时,以极低的价格收购对方的贵重物品。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六种是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这就是情势变更。例如因为政策调整,继续履行合同会给一方带来巨大损失。《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规定,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如果您认为自己签订的合同符合上述可撤销的情形,要及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