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父母拆迁款项儿子是否有权索要?
我家宅基地拆迁有一笔款项,父母拿到钱后我想问问我有没有权利索要这笔钱。宅基地是父母名下的,但我一直和父母一起住。我不太清楚在法律上我有没有这个权利,想了解下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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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判断儿子是否有权索要宅基地父母的拆迁款项,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明白宅基地拆迁款项通常包含几部分。一般来说,包括宅基地的土地补偿款、房屋的拆迁补偿款,还有可能有一些搬迁安置费等。 从宅基地的土地补偿角度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宅基地的所有权归村集体,农户只有使用权。父母作为宅基地的使用权人,土地补偿款一般是补偿给他们的。不过,如果儿子的户口也在本村,并且也是该宅基地的共同使用权人,那么儿子在这部分补偿款上是有一定权益的。比如儿子的户口一直和父母在一起,且在村里没有其他的宅基地,那么在宅基地的权益上是共同享有的,就有权参与这部分补偿款的分配。 对于房屋拆迁补偿,如果房屋是父母出资建造的,那么从物权角度,房屋所有权属于父母,房屋的拆迁补偿款自然应该归父母所有。但是,如果儿子在建造房屋时也有出资,或者对房屋进行了修缮、扩建等行为,对房屋有一定的贡献,那么儿子可以基于这种贡献要求分割相应的房屋拆迁补偿款。比如儿子出了钱帮父母加盖了一层房屋,那么这加盖部分对应的拆迁补偿儿子是有权索要的。 另外,关于搬迁安置费等其他补偿款项,这要根据具体的拆迁政策来看。如果拆迁政策是按照人口来给予安置补偿的,儿子也属于安置人口范围内,那么儿子就有权获得相应的安置补偿款。总之,儿子是否有权索要宅基地父母的拆迁款项不能一概而论,要综合各方面因素和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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