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侵占他人财产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我有个朋友之前借了我一笔钱和一些贵重物品,现在我找他要,他不仅不还,还说那些都是他的,明显是想恶意侵占我的财产。我想知道这种情况能不能去立案,恶意侵占他人财产罪的立案标准到底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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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侵占他人财产,在法律上对应的罪名是侵占罪。下面为你详细介绍一下相关的法律概念和立案标准。 首先,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这里所说的“代为保管”,就是指别人基于信任把财物交给你保管;“遗忘物”是指财物所有人或持有人有意识地将自己持有的财物放置在某处,因一时疏忽忘记拿走;“埋藏物”则是指埋藏于地下的财物。 关于侵占罪的立案标准,目前法律并没有统一的、全国性的数额规定。不过,根据相关的司法实践和参考部分地方的规定,一般而言,侵占数额达到5000元至1万元以上的,就可以认为是“数额较大”。例如,在一些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可能会以1万元作为立案的数额标准;而在经济发展水平稍低的地区,5000元就可能达到立案标准。 在法律依据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明确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这意味着,只有被害人主动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才会处理侵占罪案件。 如果你认为自己遭遇了他人恶意侵占财产的情况,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比如财物交付的凭证、沟通记录等,然后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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