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死亡赔偿金的标准是什么?


工伤死亡赔偿金是指职工因工死亡后,其直系亲属按照法律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的赔偿款项。它主要包括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这三个部分。 首先是丧葬补助金,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举个例子,如果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是5000元,那么丧葬补助金就是5000×6 = 30000元。这部分赔偿主要是用于支付职工丧葬过程中产生的费用,比如火化费、骨灰盒费、告别仪式场地费等。 其次是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例如,职工生前月工资是6000元,其配偶每月可领取的抚恤金就是6000×40% = 2400元;如果有一个其他亲属符合条件,那么该亲属每月可领取6000×30% = 1800元。这部分赔偿是为了保障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的亲属的基本生活。 最后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假设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40000元,那么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就是40000×20 = 800000元。这是对职工直系亲属的一次性经济补偿,帮助他们在职工因工死亡后能够维持一定的生活水平。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那么上述赔偿费用将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支付给职工的直系亲属。此外,申请工伤死亡赔偿需要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先进行工伤认定,然后根据认定结果申请相应的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