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取公司资料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我所在的公司,有员工疑似盗取了公司重要资料。我想知道在法律上,盗取公司资料达到什么程度才会立案呢?具体的立案标准是怎样规定的,我很想了解这些,以便确定该采取怎样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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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取公司资料的行为可能涉及不同的法律罪名,不同罪名有不同的立案标准,以下为你详细介绍。 首先是侵犯商业秘密罪。商业秘密指的是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当盗取公司资料的行为符合侵犯商业秘密罪时,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三条,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损失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因侵犯商业秘密违法所得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直接导致商业秘密的权利人因重大经营困难而破产、倒闭的;以及其他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公安机关就会予以立案追诉。也就是说,如果盗取的公司资料属于商业秘密,并且给公司造成的损失达到三十万元以上等上述情形,就会被立案。 其次,如果盗取资料的行为涉及盗窃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地区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若盗取的公司资料本身具有一定经济价值,达到当地规定的盗窃罪数额标准,也会以盗窃罪立案。比如,资料涉及的相关知识产权能换算成一定的经济价值,达到了当地盗窃罪立案的数额要求。 总之,对于盗取公司资料的行为,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是否达到相应罪名的立案标准,进而确定是否会立案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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