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侵犯财产罪的立案标准和定罪标准是什么?

我家最近遭遇了财物被盗的情况,损失了不少钱。我想知道这种侵犯财产的行为,在法律上立案标准是怎样的,达到什么程度才会被定罪。我不太清楚具体的界限,也不知道该怎么判断是不是能构成犯罪,希望能了解一下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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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产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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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财产罪是一类概括性的罪名,指故意非法地将公共财产和公民私有财产据为己有,或者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的行为。它涵盖了多种具体的犯罪,不同的犯罪有不同的立案和定罪标准。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盗窃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构成盗窃罪。一般来说,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不过,各地区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例如,在一些经济发达地区,“数额较大”的标准可能会相对高一些;而在经济欠发达地区,标准可能会低一些。多次盗窃是指两年内盗窃三次以上。入户盗窃是指非法进入供他人家庭生活,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是指携带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盗窃,或者为了实施违法犯罪携带其他足以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器械盗窃。扒窃是指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 诈骗罪也是常见的侵犯财产罪之一。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分别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同样,各地区会根据自身情况确定具体标准。在司法实践中,判断是否构成诈骗罪,关键在于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是否使用了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 抢夺罪,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构成抢夺罪。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八万元以上、二十万元至四十万元以上的,分别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多次抢夺一般是指一年内抢夺三次以上。 职务侵占罪,《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构成职务侵占罪。按照相关司法解释,职务侵占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 敲诈勒索罪,《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构成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分别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多次敲诈勒索是指二年内敲诈勒索三次以上。 故意毁坏财物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构成该罪。一般来说,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其他严重情节包括毁坏重要物品损失严重的、毁坏手段特别恶劣的等。 总之,侵犯财产罪具体的立案和定罪标准要根据不同的罪名以及各地的具体规定来确定。当遭遇侵犯财产的情况时,建议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司法机关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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