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刑日期从哪一天开始计算呢?
我家亲戚最近被判了刑,我们都很关心他的服刑日期到底从哪天开始算。是从被抓那天,还是法院判决那天,又或者是其他时间呢?我想弄清楚这个问题,也好知道他大概什么时候能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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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刑日期的计算是一个比较关键的问题,对于不同类型的刑罚,计算起始日期的规定也有所不同。 首先,如果是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一条、第四十四条和第四十七条规定,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管制是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这里所说的“先行羁押”,就是指犯罪嫌疑人在被法院判决之前,被采取拘留、逮捕等限制人身自由措施的这段时间。也就是说,服刑日期通常是从被实际羁押的那一天开始计算的。比如张三因涉嫌犯罪被刑事拘留,之后又被逮捕,在法院判决其有期徒刑三年时,他此前被羁押的时间会从这三年刑期中扣除。 其次,对于无期徒刑和死刑缓期执行来说,因为这两种刑罚不存在刑期折抵先行羁押时间的问题,所以服刑日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起开始计算。判决确定之日一般是指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比如李四被判处无期徒刑,从法院的判决生效那一天起,他就开始正式服刑了。 此外,在司法实践中,如果在判决前犯罪嫌疑人是被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这两种措施由于没有完全限制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所以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的期间是不能折抵刑期的。 综上所述,服刑日期的计算需要根据具体的刑罚种类以及犯罪嫌疑人在判决前是否被羁押等情况来综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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