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赔偿时效有哪些规定?
我之前遭遇了一些政府部门的不当执法行为,给我造成了损失,现在打算申请国家赔偿。但不清楚国家赔偿时效是怎么规定的,想知道从事情发生到我去申请赔偿,有没有时间限制,超过了时间是不是就不能申请了,希望了解具体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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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赔偿时效是指赔偿请求人向赔偿义务机关请求国家赔偿的法定期间。简单来说,就是你必须在这个规定的时间内去申请国家赔偿,超过这个时间,可能就无法获得赔偿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不计算在内。也就是说,从你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自己的权益被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侵害的那一天开始算,有两年的时间可以去申请国家赔偿。不过,如果在这期间你因为被关起来限制了自由,这段时间是不算在这两年里面的。 在时效进行期间,如果发生了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情况,时效会中止。就好比在跑步比赛中,因为突发状况(不可抗力或其他障碍)你跑不了了,比赛时间就暂停。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赔偿请求时效期间继续计算。比如,因为地震这种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你没办法去申请赔偿,等地震影响消除后,之前没算完的时间接着算。 需要注意的是,赔偿请求人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才会中止。如果不在这最后六个月内,即使有这些情况,时效也不会中止。这是为了保障赔偿请求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促使赔偿请求人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避免时间过长导致证据难以收集等问题。所以,一旦你知道自己的权益被侵害,要尽快了解国家赔偿时效的规定,并在规定时间内申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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