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国企房产只有使用权,会计上该如何记账?

我所在的国企有一处房产,我们只有使用权,不是所有权。在做会计账的时候,我不知道该怎么处理这部分资产。是按照一般的固定资产入账,还是有别的记账方法呢?希望了解下相关的会计记账规定。
展开 view-more
  • #使用权记账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会计处理上,国企拥有使用权而非所有权的房产记账问题,需要结合具体情况依据相关会计准则来进行。 首先,我们要明确几个关键概念。使用权资产,是指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对于国企仅拥有使用权的房产,如果是通过租赁方式取得的,那么就需要按照租赁准则来进行会计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规定,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当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使用权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其成本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以及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后续计量时,承租人应当采用成本模式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有关折旧规定,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此外,如果该房产的使用权获取方式不是租赁,而是其他特殊方式,比如通过无偿划拨等方式取得的具有长期使用权的房产,在会计处理上,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不同的核算。若满足一定条件,也可将其确认为一项长期资产,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和披露。总之,对于国企只有使用权房产的记账,要严格依据相关会计准则,结合具体业务情况准确处理。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