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登记的步骤有哪些?


离婚登记,简单来说就是夫妻双方通过协议的方式结束婚姻关系,到相关部门办理手续的过程。在我国,离婚登记有着明确的步骤和要求,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婚姻登记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首先是申请阶段。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这份协议要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然后,双方要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还有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等材料。 接着是受理环节。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比如,如果当事人未达成离婚协议、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等情况,婚姻登记机关是不会受理的。 之后进入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冷静期届满后,就到了审查阶段。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应当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当事人的身份信息、离婚协议书、结婚证等。如果审查发现当事人的申请不符合离婚登记条件,婚姻登记机关会不予办理。 最后是登记(发证)阶段。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至此,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正式解除。 总之,离婚登记是一个严肃的法律程序,每一个步骤都有其重要意义和法律要求。夫妻双方在办理离婚登记时,应当认真了解相关规定,按照步骤办理,以确保离婚登记的顺利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