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约自杀行为是构成故意杀人还是过失致人死亡?


在探讨相约自杀行为究竟构成故意杀人还是过失致人死亡之前,我们先来明确这两个罪名的概念。 故意杀人,指的是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简单来说,就是行为人主观上有杀害他人的故意想法,并且实施了导致他人死亡的行为。而过失致人死亡,则是指行为人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或者已经预见到而轻信能够避免造成的他人死亡,剥夺他人生命权的行为。也就是说,行为人并非故意要让他人死亡,只是因为自己的疏忽或者过于自信才导致了他人死亡的结果。 对于相约自杀行为的定性,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如果相约双方各自实施自杀行为,其中一方死亡,另一方未死,未死者对死亡结果一般不承担刑事责任。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双方都是自主决定并实施自杀行为,不存在一方对另一方的故意杀害或者过失导致死亡的情形。 然而,如果一方教唆、帮助另一方自杀,然后自己自杀未成功,这种情况可能会被认定为故意杀人。例如,甲教唆乙自杀,并为乙提供了自杀的工具,乙自杀身亡,而甲自杀未成功,此时甲的行为就可能构成故意杀人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这是因为甲的教唆和帮助行为对乙的死亡起到了关键作用,其主观上存在让乙死亡的故意。 还有一种情况,如果相约自杀过程中,一方应另一方请求先将对方杀死,然后自己自杀未成功,同样构成故意杀人罪。比如,乙请求甲先将自己杀死,甲照做后自己自杀未成功,甲的行为就属于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应按照故意杀人罪来定罪处罚。 而如果在相约自杀过程中,一方的行为虽然导致了另一方死亡,但行为人主观上并没有杀害对方的故意,而是由于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导致了对方死亡的结果,那么可能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例如,甲和乙相约吃某种药物自杀,但甲没有意识到该药物的剂量可能会导致乙死亡,结果乙因服用过量药物死亡,而甲自杀未成功,这种情况下甲可能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总之,相约自杀行为的定性需要综合考虑行为人的主观故意、客观行为以及具体的案件事实等多方面因素,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准确判断。






- 旅行社因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出事故后,游客可以申请哪些补偿?
- 个人雇佣保姆出现意外该如何处理?
- 房屋租赁纠纷诉讼费是如何计算的
- 婚后车子写谁的名字就一定是谁的吗
- 侵权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 社保按百分百缴纳和按百分之六十缴纳哪个更划算?
- 户口本三个孩子随父亲落户该怎么写?
- 我国公司法对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是如何规定的?
- 怀孕了被公司开除应该怎么赔偿,赔偿多少?
- 商标驳回复审不服该怎么办?
- 离婚想单独一个户口本但没有房子怎么办?
- 房屋设置了居住权是否可以取消?
- 同城租赁合同该如何签订?
- 工伤骨折误工怎么赔偿?
- 非法同居关系该如何处理以及财产如何分割?
- 非法经营罪的主体如何认定?
- 工伤九级伤残的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大家都在问
- 旅行社因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出事故后,游客可以申请哪些补偿?
- 个人雇佣保姆出现意外该如何处理?
- 房屋租赁纠纷诉讼费是如何计算的
- 婚后车子写谁的名字就一定是谁的吗
- 侵权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 社保按百分百缴纳和按百分之六十缴纳哪个更划算?
- 户口本三个孩子随父亲落户该怎么写?
- 我国公司法对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是如何规定的?
- 怀孕了被公司开除应该怎么赔偿,赔偿多少?
- 商标驳回复审不服该怎么办?
- 离婚想单独一个户口本但没有房子怎么办?
- 房屋设置了居住权是否可以取消?
- 同城租赁合同该如何签订?
- 工伤骨折误工怎么赔偿?
- 非法同居关系该如何处理以及财产如何分割?
- 非法经营罪的主体如何认定?
- 工伤九级伤残的鉴定标准是怎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