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疑人证据不足一般多少天会被释放?


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嫌疑人因证据不足而被释放的时间,要根据不同的阶段和情形来确定。 首先是在拘留阶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也就是说,如果在这 24 小时内就发现证据不足,不应当拘留嫌疑人,那就要马上释放。 要是公安机关认为需要逮捕被拘留的人,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根据该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如果嫌疑人被逮捕了,后续在侦查过程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四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案件到了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依据该法第一百七十七条,如果仍然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一旦作出不起诉决定,犯罪嫌疑人在押的,应当立即释放。 综上所述,嫌疑人因证据不足被释放的时间跨度较大,可能短至 24 小时,也可能因案件复杂经过补充侦查等程序后才会被释放。具体的释放时间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和所处的司法阶段来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