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涉嫌肇事逃逸的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我开车时不小心和别的车蹭了一下,当时因为害怕就直接走了,后来想想挺后悔的,现在担心会被认定为肇事逃逸。我想知道如果真的涉嫌肇事逃逸,后续的处理流程是怎样的,会不会很严重,心里特别慌,希望能了解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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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肇事逃逸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涉嫌肇事逃逸时,处理流程通常如下: 首先是案件的受理与报案登记。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受害人或者其他目击证人会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案。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六条,公安机关及其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警的,应当受理,制作受案登记表并记录相关内容。这里的相关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车辆类型、车辆号牌号码等。 接着是调查环节。交警部门会通过现场勘查、调取监控录像、询问证人等多种方式来收集证据,确定是否存在肇事逃逸行为以及逃逸车辆和驾驶人的信息。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管辖区域和道路情况,制定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查缉预案,并组织专门力量办理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如果有必要,还会发布协查通报或者向社会公告等方式来协助查找逃逸人员。 一旦确定了逃逸人,就会对其进行传唤和询问。逃逸人会被要求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如实陈述事故发生的经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如果逃逸行为构成犯罪的,比如造成人员重伤、死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后是事故的认定与处理结果的告知。交警部门会根据调查结果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明确各方当事人的责任。并将处理结果告知当事人,如果当事人对处理结果不服,还可以依法申请复核。《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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