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拖欠工资是否可以要求赔偿?
我在苏州工作,公司已经拖欠我工资好几个月了,生活都成问题。我想知道在苏州这种情况,我能不能要求公司给予赔偿呢?具体该怎么做呢?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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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苏州,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是可以要求赔偿的。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拖欠工资”的概念。拖欠工资指的是用人单位没有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劳动者工资。简单来说,就是到了该发工资的时候,单位却没发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也就是说,如果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先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会责令单位限期支付工资。
如果单位逾期仍不支付,那么劳动者就有权要求单位按照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支付赔偿金。比如,单位拖欠你5000元工资,经过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后,单位还是没给,此时你就可以要求单位支付最少2500元(5000×50%),最多5000元(5000×100%)的赔偿金。
另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这也从另一个角度说明了,劳动者对于被拖欠的工资有获得赔偿的权利。所以,在苏州遇到拖欠工资的情况,劳动者完全可以通过合法途径要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