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工会经费如何进行纳税调整?


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工会经费的纳税调整是一项重要工作。下面为您详细解释相关概念和操作方法。 首先,我们要了解工会经费的扣除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这里的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按照规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不包括企业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接下来,我们说一下纳税调整的具体操作。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企业需要对比实际拨缴的工会经费和按照工资、薪金总额2%计算的扣除限额。如果实际拨缴的工会经费小于等于扣除限额,那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这部分工会经费可以全额扣除,无需进行纳税调整。例如,某企业全年工资、薪金总额为100万元,按照2%计算,工会经费扣除限额为100×2% = 2万元。如果该企业实际拨缴工会经费1.5万元,小于扣除限额,那么这1.5万元可以全额在税前扣除。 如果实际拨缴的工会经费超过了扣除限额,超过部分就不能在当期扣除,需要进行纳税调增。还是以上面的企业为例,如果该企业实际拨缴工会经费2.5万元,超过了扣除限额2万元,那么超过的0.5万元(2.5 - 2)就需要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调增,缴纳企业所得税。 此外,企业还需要注意取得合法有效的工会经费拨缴凭证。根据相关规定,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应取得合法有效的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或者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凭据,才能在税前扣除。否则,即使实际拨缴了工会经费,也不能在税前扣除,需要进行纳税调增。 总之,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企业要准确计算工会经费的扣除限额,对比实际拨缴金额,按照规定进行纳税调整,并确保取得合法有效的拨缴凭证,以避免税务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