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和社保不在同一单位发放时个税怎么申报?
我的工资是由A单位发,但社保是B单位缴纳,现在到了申报个税的时候,我完全不知道该怎么操作。想了解下这种工资和社保发放单位不一致的情况,到底要怎么申报个税,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地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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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工资和社保不在同一单位发放时,个税申报依然是按照个人取得的综合所得来进行,由支付工资薪金的单位代扣代缴。下面为你详细介绍相关的法律规定和申报方法。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也就是说,哪个单位给你发工资,哪个单位就有义务帮你代扣代缴个税。比如,你在甲公司上班领工资,但社保是由乙公司缴纳,那么甲公司作为支付工资的单位,就需要按照规定为你进行个税的代扣代缴。 接着,说一下具体的申报流程。发放工资的单位在申报个税时,会根据你的收入情况,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专项扣除就包含了你在缴纳社保时个人承担的那部分费用。虽然社保不是发放工资的单位缴纳,但在计算个税时,依然可以把这部分社保费用扣除。例如,你的月工资是8000元,社保个人缴纳部分是500元,那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就是8000 - 500 - 5000(每月减除费用标准) = 2500元。然后根据对应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来计算应缴纳的个税金额。 最后,提醒你要注意留存好社保缴纳的相关凭证。因为在年度汇算清缴时,可能需要用到这些凭证来证明你的专项扣除情况。如果在申报过程中遇到问题,也可以拨打税务咨询热线12366,向专业人员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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