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与个人所得税缴费基数是否一致?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发工资时发现社保和个税好像扣得不太一样。我就想弄清楚,社保缴费基数和个人所得税的缴费基数是不是一样的呢?这两者之间有啥关系没?我不太懂这些,希望能有人给我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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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缴费基数和个人所得税缴费基数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一般情况下并不一致。 首先来了解一下社保缴费基数。它是根据劳动者所在地区上一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来确定的,存在一个上下限范围。比如,当地上一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是 5000 元,社保缴费基数下限可能是平均工资的 60%,也就是 3000 元;上限可能是平均工资的 300%,即 15000 元。职工的社保缴费基数通常是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如果本人工资低于下限就按下限交,如果高于上限就按上限交。依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等。这表明社保缴费是和工资总额以及规定比例相关的。 再看看个人所得税缴费基数。它是在扣除一些法定扣除项目后得到的应纳税所得额。法定扣除项目有很多,像每月 5000 元的基本减除费用、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如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个人所得税法》明确规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要按照相应的扣除标准来确定。所以,个人所得税缴费基数会受到多种扣除因素的影响。 综上所述,社保缴费基数主要基于工资总额和当地平均工资标准,而个人所得税缴费基数是扣除法定项目后的应纳税所得额,二者在计算方式和依据上都有很大差异,通常情况下是不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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