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安置房过了五年是否可以买卖?

我家有套安置房,现在已经满五年了。我想把它卖掉换套大的,可又不确定能不能合法买卖。不知道安置房过了五年有没有交易限制,我要是卖的话会不会有什么风险?想了解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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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置房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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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过了五年是否可以买卖,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安置房的概念。安置房是政府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居住使用的房屋。一般来说,安置房分为两类,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 对于第一类安置房,通常这类房屋的土地性质是划拨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条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也就是说,即使过了五年,这类安置房要进行买卖,也需要先经过政府审批,补缴土地出让金后才可以上市交易。 对于第二类安置房,它和一般的商品房并无太大区别,这类安置房的土地性质通常是出让性质。只要房屋产权清晰,过了五年是可以正常进行买卖交易的,遵循普通商品房买卖的相关法律规定,在签订买卖合同、办理产权过户等环节,都和一般商品房买卖流程一致。 在决定买卖安置房之前,一定要确认房屋的产权情况、土地性质等信息。同时,建议买卖双方签订详细的买卖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避免日后可能出现的纠纷。如果不确定具体的操作流程,也可以咨询当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或专业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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