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总分机构借款有哪些涉税问题?

我所在的公司有总公司和分公司,最近总公司给分公司借了一笔钱。我不太清楚这种总分机构之间的借款在税务方面有什么规定,会涉及哪些税,该怎么处理,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涉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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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借款涉税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总分机构借款涉及的税务问题,需要从不同税种的角度来分析。 首先是增值税。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视同销售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总分机构如果属于不同的独立纳税人,总机构无偿借款给分支机构,在增值税上可能会被视同提供贷款服务,需要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适用税率为6%。不过,如果总分机构之间的借款是有偿的,取得的利息收入应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其次是企业所得税。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企业或者其关联方应纳税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调整。总分机构属于关联方,如果借款利率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税务机关有权进行调整。同时,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如果分支机构支付的利息符合规定,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最后是印花税。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借款合同是指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总分机构之间的借款合同,不属于印花税的应税范围,通常不需要缴纳印花税。但在实际操作中,各地税务机关可能存在一定的差异,建议与当地税务机关进行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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