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中补充养老金的扣除比例是多少?
我在一家企业工作,单位准备给我们缴纳补充养老金。我想了解下,在税法里,补充养老金的扣除比例到底是多少呢?这关系到我实际能拿到手的收入,所以特别想弄清楚这个问题,希望懂的人能给我讲讲。
展开


在税法领域,补充养老金一般指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下面来详细为您解释补充养老金扣除比例相关的规定。 首先,对于企业来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这里的补充养老保险费就包含了补充养老金。也就是说,企业给职工缴纳补充养老金,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的这个范围内的费用,是可以在企业计算要交多少企业所得税时扣除掉的。 其次,对于个人缴纳补充养老金这方面,依据《关于企业年金 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103号)的规定,个人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缴付的年金个人缴费部分,在不超过本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的4%从个人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其中,企业年金个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为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月平均工资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月平均工资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职业年金个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为职工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职工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 综上所述,企业缴纳补充养老金扣除比例是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的5%,个人缴纳补充养老金扣除比例是不超过本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的4%。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