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获得的拆迁补偿款需要交税吗?
我家房子最近要拆迁,会得到一笔拆迁补偿款。我想知道这笔钱需不需要交税啊?要是交税的话,要交哪些税,怎么交呢?不太懂这方面的法律规定,希望能得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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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对于个人获得的拆迁补偿款是否交税,要分不同的税种来看。 在个人所得税方面,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房屋拆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45号)规定,对被拆迁人按照国家有关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免征个人所得税。也就是说,如果您获得的拆迁补偿款是按照国家相关拆迁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拿到的,那么这部分钱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这是国家为了保障被拆迁人的利益,在税收政策上给予的优惠。 在土地增值税方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免征土地增值税。这里所说的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是指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被政府批准征用的房产或收回的土地使用权。通常情况下,个人因拆迁获得的房屋等不动产补偿就属于这种情况,所以也不用缴纳土地增值税。 一般而言,符合规定标准的个人拆迁补偿款是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和土地增值税的。不过,不同地区可能会有一些特殊规定,您可以咨询当地的税务部门,以确保了解准确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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