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委托加工收回后继续生产是否需要交税?

我委托别人加工了一批货物,现在收回打算继续生产。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需不需要交税,要是交的话又该怎么交,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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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委托加工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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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委托加工收回后继续生产的情形下,是否需要交税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要明确几个概念。委托加工是指由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进行加工的业务。而消费税和增值税是这里可能涉及到的主要税种。 从消费税角度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及相关规定,如果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已纳消费税税款准予按规定抵扣。比如,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烟丝用于连续生产卷烟,在计算卷烟应纳消费税时,准予扣除委托加工收回烟丝已纳的消费税税款。这意味着,在这种情况下不是不交消费税,而是可以对之前委托加工环节缴纳的消费税进行抵扣。但如果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直接出售,则不再缴纳消费税。 从增值税角度来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委托加工收回货物继续生产,属于增值税应税行为。在委托加工环节,受托方提供加工劳务会产生增值税,受托方要缴纳增值税并向委托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委托方收回货物继续生产销售时,其销售货物产生的销项税额可以抵扣之前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进项税额,按增值额来缴纳增值税。 总之,委托加工收回后继续生产一般会涉及到交税问题,但要根据具体的税种和业务情况来确定纳税的方式和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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