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分立如何进行纳税筹划?


企业分立的纳税筹划是指企业在进行分立时,通过合理的安排和规划,以达到降低税负、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下面我们从几个方面来详细讲解。 首先,从增值税的角度来看。企业分立时,如果将一些适用不同税率的业务分开,可以根据不同业务适用相应的税率。比如,一家企业既销售货物又提供运输服务,销售货物适用13%的税率,运输服务适用9%的税率。将运输业务分立出去单独核算,就能避免从高适用税率,从而降低增值税税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项目,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其次,在企业所得税方面。企业分立可能会涉及到一般性税务处理和特殊性税务处理。一般性税务处理是指被分立企业对分立出去资产应按公允价值确认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分立企业应按公允价值确认接受资产的计税基础。而特殊性税务处理则有一定的条件,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规定,企业分立符合一定条件的,可以选择特殊性税务处理,即分立企业接受被分立企业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以被分立企业的原有计税基础确定;被分立企业已分立出去资产相应的所得税事项由分立企业承继等。这样可以暂时不确认资产转让所得,递延纳税。 另外,土地增值税等其他税种也需要在企业分立时进行考虑。如果企业分立过程中涉及到房地产的转移,符合一定条件的可以享受土地增值税的免税政策。例如,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企业分设为两个或两个以上与原企业投资主体相同的企业,对原企业将房地产转移、变更到分立后的企业,暂不征土地增值税。 总之,企业在进行分立的纳税筹划时,要充分了解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分立方案,以实现降低税负的目的。同时,要注意筹划方案的合法性和合理性,避免税务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