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资产划拨到子公司需要缴纳什么税?


集团资产划拨到子公司涉及的税务问题较为复杂,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可能涉及的税种及相关法律依据。 首先是增值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视同销售货物,需要缴纳增值税。不过,如果集团与子公司之间的资产划拨属于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其中涉及的货物转让,不征收增值税。 其次是企业所得税。依据《关于促进企业重组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如果符合一定条件,如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且不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被收购、合并或分立部分的资产或股权比例符合规定的比例;企业重组后的连续12个月内不改变重组资产原来的实质性经营活动;重组交易对价中涉及股权支付金额符合规定比例;企业重组中取得股权支付的原主要股东,在重组后连续12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取得的股权等,可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暂不确认有关资产的转让所得或损失。若不符合上述条件,则应按照一般性税务处理,确认资产转让所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再者是土地增值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如果集团划拨的资产包含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等,且符合土地增值税的征收范围,就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但在一些特定情况下,如企业改制重组等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可享受暂不征收土地增值税的优惠。 另外是契税。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企业 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有关契税政策的公告》,母公司以土地、房屋权属向其全资子公司增资,视同划转,免征契税。但如果不符合该公告规定的条件,则可能需要缴纳契税。 印花税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应税凭证、进行证券交易的单位和个人,为印花税的纳税人。集团资产划拨过程中,如果涉及产权转移书据等应税凭证,就需要缴纳印花税。不过,对于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企业主管部门批准改制的企业,在改制过程中涉及的印花税,可按相关规定享受优惠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