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纳税人在税务机关立案后再补缴税款会怎样?

我是一名纳税人,前段时间税务机关对我进行了立案调查。现在我意识到自己之前有未缴的税款,想在立案后把税款补缴上。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补缴税款会有什么样的后果和影响呢?会不会还会面临处罚之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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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税务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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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在税务机关立案后再补缴税款,需要从多个方面来分析其法律后果。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相关规定,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妨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欠缴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如果纳税人在税务机关立案后积极补缴税款,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体现其认错和纠正错误的态度。 关于滞纳金,依据该法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也就是说,即便在立案后补缴税款,滞纳金仍需按照规定缴纳,它是对纳税人未按时纳税的一种经济补偿。 在行政处罚方面,如果纳税人在立案后及时补缴税款、滞纳金,并且没有其他严重情节,税务机关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但如果纳税人存在故意偷税、抗税等严重违法行为,即便补缴了税款,也可能无法免除行政处罚,甚至可能面临刑事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总体而言,纳税人在税务机关立案后补缴税款是积极的行为,但仍需承担相应的滞纳金,行政处罚的程度则会根据具体情节来判定,严重违法的还可能面临刑事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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