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常见的十大顾虑有哪些?


在离婚诉讼中,人们通常会存在以下十大常见顾虑: 第一个顾虑是担心财产分割不均。财产分割是离婚诉讼中的关键问题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所以,法律是有明确的分割原则的,并不是随意分配。 第二个顾虑是子女抚养权的归属。父母都希望能获得孩子的抚养权。《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三个顾虑是担心诉讼时间过长。一般来说,离婚诉讼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法院院长批准。 第四个顾虑是害怕对方报复。在一些离婚案件中,可能存在一方情绪激动的情况。遇到这种情况,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对此有明确规定。 第五个顾虑是对证据收集的困惑。要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等情况,需要有相应的证据。比如分居的证据、对方过错的证据等。证据的形式可以是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等。 第六个顾虑是担心诉讼费用过高。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第七个顾虑是对法律程序不了解。离婚诉讼一般包括起诉、受理、审理、判决等环节。当事人可以咨询律师或者向法院了解具体的程序。 第八个顾虑是担心影响孩子的成长。离婚确实可能对孩子产生一定的影响,但如果处理得当,比如双方共同营造良好的氛围,减少对孩子的伤害。 第九个顾虑是害怕亲友的看法。不过婚姻是自己的事情,应该以自己的幸福和权益为重。 第十个顾虑是对未来生活的迷茫。离婚意味着生活的改变,但也可能是新的开始。当事人可以积极调整心态,规划未来的生活。总之,了解这些常见顾虑,并提前做好准备,有助于在离婚诉讼中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