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商标申请驳回是什么意思?
我去申请注册商标,结果收到通知说申请被驳回了。我不太明白这‘注册商标申请驳回’到底啥 意思,是我的商标就不能用了吗?还是有其他的说法?想搞清楚这个到底意味着什么,后续该咋办。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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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商标申请驳回指的是商标局在对商标注册申请进行审查后,认为该申请不符合商标法的相关规定,从而决定不给予商标注册的一种处理结果。
简单来说,就是你提交了商标注册的申请,但是商标局经过审核,觉得这个商标不能通过审核、不能给你注册。出现这种情况,可能是因为多种原因。例如,申请的商标与他人已经注册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近似,这会让消费者产生混淆,所以不会被允许注册。又或者商标缺乏显著特征,不能起到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的作用,像一些通用名称、图形等,也可能会被驳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同时,依据该法第三十四条,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所以,当你的商标申请被驳回后,不要着急,你是有救济途径的,可以通过复审等程序来争取商标注册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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