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驳回通知发文是怎么回事?
我申请了商标注册,结果收到了商标注册驳回通知发文,我不太明白这到底是咋回事。这个发文意味着我的商标就注册不下来了吗?是什么原因会导致发这个通知呢?我该怎么应对呀?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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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驳回通知发文,简单来说就是商标局经过审查,认为您申请注册的商标不符合相关规定,决定不给予注册,并把这个决定以书面通知的形式发给您。
从法律层面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这里所说的“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包含多种情况。比如,商标缺乏显著性,也就是不能让消费者通过这个商标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来源;或者商标违反了禁用条款,像使用了国家名称、国旗、国徽等禁止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
当您收到商标注册驳回通知发文后,并不意味着商标就彻底注册不下来了。根据《商标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所以,您可以根据具体的驳回理由,考虑是否要申请复审来争取商标注册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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