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被驳回复审程序是怎样的?


商标被驳回复审程序是商标申请人在商标局驳回其商标申请后,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的一系列流程。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我们要明白商标驳回复审是怎么回事。当商标局认为申请的商标不符合商标法的相关规定时,就会驳回申请。而商标驳回复审就是给申请人一个再次争取商标注册的机会。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接下来是具体的复审程序。第一步是准备申请材料,主要包括商标驳回复审申请书、商标局驳回通知书及其附件、证明复审理由的相关证据材料等。材料要尽可能详细、有说服力,以支持您的复审请求。 第二步是提交申请,申请人需要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上述准备好的申请材料。目前可以通过线上和线下两种方式提交,线上可以通过商标局指定的商标网服务系统提交申请,线下则可以将申请材料邮寄或直接递交到商标评审委员会。 第三步是商标评审委员会受理和审查。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申请后,会先进行形式审查,查看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符合规定。如果材料不符合要求,会要求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补正。通过形式审查后,就进入实质审查阶段,评审委员会会根据商标法及相关规定,对申请商标是否应予以初步审定进行全面审查。 第四步是作出决定。经过审查,商标评审委员会会作出准予初步审定公告或者维持驳回决定的复审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如果申请人对复审决定不服,还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整个商标被驳回复审程序是一个严谨且重要的过程,申请人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要求进行操作,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商标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