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处理交通事故死亡案件时,用以确定赔偿金额的一系列规定。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赔偿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丧葬费。它是用于处理死者丧葬事宜的费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通俗来讲,就是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每个月的工资乘以6个月,这个金额就是丧葬费的赔偿数额。 第二,死亡赔偿金。这是对死者近亲属因受害人死亡导致的未来收入损失的赔偿。依据该解释第十五条,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例如,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5万元,死者不满60岁,那么死亡赔偿金就是5万×20 = 100万元。 第三,被扶养人生活费。如果死者生前有需要扶养的人,如未成年子女、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父母等,就会涉及这一项赔偿。根据第十六条规定,被扶养人生活费计入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第四,精神损害抚慰金。这是对死者近亲属因受害人死亡遭受的精神痛苦给予的赔偿。其具体数额要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确定。 在处理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时,一般先由交警部门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确定各方责任。然后,死者家属可以与肇事方及其保险公司进行协商赔偿事宜。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在整个过程中,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如事故认定书、医疗费用票据、死亡证明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