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管辖有哪些?
我前段时间遭遇了交通事故,身体受了伤,现在涉及到赔偿问题。但我不知道该向哪个地方的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是事故发生地,还是被告住所地,又或者有其他规定呢?想了解下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管辖的具体情况。
展开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管辖主要涉及地域管辖问题。地域管辖简单来说,就是确定哪个地方的法院有权力受理你的案件。 在我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于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而言,这一规定同样适用。 侵权行为地,在这里通常就是交通事故的发生地。因为交通事故属于侵权行为,事故发生地是侵权行为实施的地点。选择事故发生地的法院管辖有一定好处,比如事故现场的相关证据在当地,便于法院进行调查和核实,也方便受害人及相关证人参加诉讼。 被告住所地也是有管辖权的法院所在地。被告住所地一般是指被告的户籍所在地,如果被告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以经常居住地为准。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选择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可能对于一些涉及被告财产执行等问题会更便利。 所以,当你遇到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问题需要起诉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事故发生地和被告住所地的法院中选择一个对你更方便、更有利的法院来提起诉讼。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