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鹤壁不购房了定金能退吗
我在鹤壁看中了一套房子,交了定金。但现在因为一些个人原因,不想买这套房子了。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交的定金能不能退呢?我很担心定金就这么打水漂了,所以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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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鹤壁不购房了定金能否退还,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定金的概念。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如果是因为购房者自身的原因不想买房了,比如单纯的改变主意,那么按照上述法律规定,购房者作为给付定金的一方,无权要求退还定金。这是因为购房者违约在先,违反了当初与开发商或者卖方关于购房的约定。 然而,如果是因为开发商或者卖方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比如开发商存在欺诈行为、房屋存在重大质量问题等,那么这种情况下购房者可以要求退还定金,并且如果符合条件,还可以要求卖方双倍返还定金。因为此时是收受定金的一方违约,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 另外,如果是因为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事由,比如政策变化、不可抗力等,致使合同无法订立的,根据相关规定,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比如当地突然出台了新的限购政策,导致购房者不再具备购房资格,这种情况下购房者是可以要求退还定金的。 所以,在鹤壁不购房了定金能否退还,关键要看是哪一方的责任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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