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律师收费标准是怎样的,律师费由谁出?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交通事故律师收费标准。律师收费并没有一个全国统一的固定标准,不同地区、不同律师以及案件的复杂程度等因素都会影响收费。 常见的收费方式有以下几种:第一种是按件收费,对于一些争议较小、法律关系相对简单的交通事故案件,律师可能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一次性收取一定数额的费用。比如在一些小的刮蹭事故索赔案件中,如果责任明确、赔偿金额较小,律师可能会按照这种方式收费。第二种是按标的额比例收费,也就是根据案件涉及的赔偿金额的一定比例来收取律师费。一般来说,赔偿金额越高,律师收费的比例可能会相对越低。例如,在一些涉及大额人身损害赔偿的交通事故案件中,律师可能会按照赔偿金额的一定百分比来收取费用。第三种是风险代理收费,这种方式下,律师前期可能只收取较少的费用或者不收取费用,等到案件胜诉并执行到位后,再按照胜诉金额的一定比例收取律师费。不过,这种收费方式在交通事故案件中对于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等类型的案件有一定限制,根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时,委托人被告知政府指导价后仍要求实行风险代理的,律师事务所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但婚姻、继承案件;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等情形除外。 关于律师费由谁出的问题,在我国,一般情况下是“谁请律师谁付费”。也就是说,当事人自己聘请律师,那么律师费就由当事人自己承担。但是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律师费可以由对方承担。比如,在交通事故案件中,如果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律师费由违约方承担,那么在符合合同约定的情况下,律师费可以要求对方支付。另外,如果受害人在交通事故中遭受了人身损害,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纠纷,并且其请求合理合法,法院有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判决由肇事方承担部分或全部律师费。例如在一些侵权行为比较恶劣、肇事方明显存在过错的案件中,法院为了更好地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会考虑支持受害人关于律师费的诉求。这在一定程度上也符合《民法典》中关于侵权责任的相关规定,侵权人应当对其侵权行为给受害人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这里的损失就可能包括合理的律师费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