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认定书下来了对方是主要责任,该怎么赔偿?


在交通事故中,若对方被认定为主要责任,赔偿的相关事宜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以下为你详细解答: 首先,赔偿的范围需要根据事故造成的损害来确定。如果事故仅造成了轻微伤害,赔偿通常包括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如车票钱)、住宿费以及必要的营养费等。比如,因事故受伤需要休息几天而导致工作收入减少,这部分减少的收入就属于误工费的范畴。 若受伤较为严重,达到了伤残等级,除了上述费用外,还需要增加残疾补助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例如,伤者因事故导致腿部残疾,需要使用拐杖辅助行走,购买拐杖的费用就属于残疾辅助器具费。 而在最不幸的情况下,若事故导致人员死亡,赔偿则包括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亲属为办理丧事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等。 其次,赔偿的责任承担有一定的顺序。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交强险是一种强制保险,旨在保障交通事故中受害人的基本权益。例如,交强险的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可能是一定数额,在这个限额内,保险公司会对受害人的医疗费用进行赔偿。 交强险赔偿不足的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商业三者险是车主自愿购买的保险,赔偿额度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而定。 若经过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赔偿后仍有不足的部分,则由负主要责任的一方按照责任比例进行赔偿。一般情况下,若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被认定为负主要责任,则需承担80%的赔偿责任。例如,总的赔偿金额为10万元,交强险和商业险赔偿了6万元后,剩下的4万元,对方可能需要承担其中的80%,即3.2万元。 最后,如果双方就赔偿问题无法协商一致,受害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相关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