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发生交通事故后,支付护理费的情形有哪些?

前段时间我开车出了交通事故,对方受了伤。现在对方家属提出要我支付护理费,但我不知道什么情况下我该付这笔钱。我想了解一下,在交通事故里,到底哪些情形是需要支付护理费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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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通事故
  • #护理费支付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交通事故中,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伤害,生活无法自理需要他人护理而支出的费用。下面为您详细介绍需要支付护理费的情形。 首先,受害人在治疗期间需要护理的情况。当受害人因交通事故受伤,在医院接受治疗时,如果其生活不能自理,比如无法自行穿衣、洗漱、进食等,就需要专人进行护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所以,这种在治疗期间的护理费用,肇事方是需要支付的。 其次,受害人在康复期间需要护理的情形。有些受害人在出院后,虽然病情得到了一定的控制,但身体还没有完全恢复,仍然不能独立生活,需要他人在康复期间进行护理。比如骨折患者,出院后可能需要一段时间借助拐杖行走,在这段时间内生活无法完全自理,就需要护理。依据上述民法典的规定,这部分康复期间的护理费用也应由肇事方承担。 另外,受害人因残疾需要长期护理的情况。如果交通事故导致受害人残疾,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或者部分不能自理,需要长期依赖他人护理。这种情况下,护理费用的支付是长期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所以,对于因残疾需要长期护理的受害人,肇事方要按照规定支付相应的长期护理费用。 总之,在交通事故中,当受害人在治疗期间、康复期间因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护理,或者因残疾需要长期护理时,肇事方通常需要支付护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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