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必须等伤好才能出具吗?
我前段时间遭遇了交通事故,受了伤还在治疗中,一直没拿到事故责任认定书。有人说要等我伤好了才会出认定书,我心里特别着急,想知道是不是真的要等伤好才行,这认定书不出,后续很多事情都没办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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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事故处理中,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并不需要等伤者伤好才出具。下面为您详细讲解: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含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制作的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责任的一种法律文书。它是处理交通事故的重要证据,在后续的赔偿等环节起着关键作用。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也就是说,认定书的出具时间主要和现场调查、检验鉴定的时间相关,而不是以伤者是否伤好为标准。 例如,一起简单的追尾事故,现场情况清晰,责任明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常会在现场调查结束后的十日内就出具认定书,并不会因为伤者还在治疗就拖延。即使是涉及需要检验、鉴定的复杂事故,也是按照规定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后的五日内出具认定书,和伤者的康复情况没有必然联系。 所以,伤者伤好与否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出具没有直接关联。伤者无需担心因为自己还未康复就拿不到认定书而影响后续处理。在认定书出具后,伤者可以依据认定书来进行后续的索赔等事宜。如果超过规定时间仍未收到认定书,当事人可以向相关部门进行咨询了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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