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复议期限是多久?
我前段时间遭遇了一起交通事故,交警出具了责任认定书,但我对认定结果有异议,想申请复议。可我不知道这个复议期限是多久,怕错过了时间就没法申请了,所以想问问大家,这个复议期限到底是多长时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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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事故中,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确定事故各方责任的重要依据。如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是可以申请复议的,不过需要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 这里所说的“复议”,准确的法律术语是“复核”。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这个“三日”是自然日还是工作日呢?按照法律规定,这里的三日指的是工作日,不包括节假日。也就是说,从当事人收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次日开始计算,如果遇到法定节假日则往后顺延。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复核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在书面申请中,要明确阐述自己申请复核的请求、理由和主要证据。这样做是为了让复核机关能够清楚了解当事人的诉求和依据,从而做出准确的判断。 此外,如果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终止复核。这是因为一旦进入司法程序,法院会对事故责任进行全面审查,复核程序就没有必要再进行下去了。 总之,当事人如果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异议,一定要在规定的三日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申请复核,以免错过时机,丧失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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