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我是全责方且只交了强险,对方要求去4S店修车,我该怎么办?


在这种情况下,首先要明确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这就是说,因为您只投保了交强险,交强险会在其责任限额内对对方车辆的维修费用进行赔偿。 接下来您可以采取以下做法。第一步,及时向自己的交强险承保公司报案。保险公司会对车辆损失(修理费)进行估价,确定在交强险限额内能够赔偿的金额。 然后,与对方和保险公司进行协商。如果保险公司的估价能够覆盖对方在4S店修车的费用,那就比较顺利,按照正常流程由保险公司进行赔付,对方去4S店修车即可。 要是保险公司估价后,发现交强险限额不足以支付4S店的修理费用,而对方又坚持要在4S店修。您可以和对方沟通,说明自己的情况,看是否能协商选择一家费用相对合理的正规修理厂。若对方不同意协商,执意要去4S店,那么超出交强险赔偿限额的部分就需要您个人来承担了。 如果双方就赔偿问题实在无法达成一致,产生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相关概念: 交强险:全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侵权人:指的是对他人造成侵权行为的人,在交通事故中,就是对事故负有责任从而导致他人权益受损的一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