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致一人死亡赔偿了是否还会判刑?
我之前开车不小心发生了交通事故,导致一人死亡。事后我积极赔偿了死者家属,现在心里很忐忑,不知道就算赔偿了,我会不会还是要被判刑呢?想了解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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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致一人死亡的情况下,即使进行了赔偿,也有可能会被判刑。这需要从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以及赔偿与量刑的关系来分析。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也就是说,如果在交通事故中,驾驶员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导致一人死亡,那么就已经符合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构成了犯罪。 其次,赔偿对于量刑是有影响的。积极赔偿死者家属,取得死者家属的谅解书,在司法实践中是一个可以从轻处罚的情节。法院在量刑时会考虑这一因素,可能会对犯罪嫌疑人从轻判处刑罚,甚至有可能适用缓刑。但这并不意味着赔偿了就一定不会判刑。如果犯罪情节恶劣,即使赔偿了,也还是会被判刑,只是量刑可能会相对轻一些。 总之,交通致一人死亡,赔偿只是在量刑时可以考虑的一个情节,并不能决定是否判刑。最终是否判刑以及判多重的刑,要综合多方面因素,由法院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依法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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