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罪的诉讼费是多少?


在探讨交通肇事罪诉讼费之前,我们需要先明确交通肇事罪在法律性质上属于刑事犯罪。刑事犯罪和民事诉讼有所不同,刑事诉讼是国家司法机关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活动,一般情况下,刑事诉讼本身是不收取诉讼费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并没有规定司法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时可以向当事人收取诉讼费用。这是因为刑事诉讼的目的是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共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是国家行使公权力的体现,其费用由国家财政负担。 不过,在交通肇事罪的处理过程中,可能会涉及到附带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 对于附带民事诉讼的诉讼费,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如被害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则不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但如果当事人在刑事诉讼结束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来要求民事赔偿,那么就需要按照民事诉讼的标准交纳诉讼费。 民事诉讼的诉讼费收取标准是按照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来计算的。具体来说,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所以,对于交通肇事罪,如果只是单纯的刑事诉讼,不收取诉讼费;若涉及附带民事诉讼且是在刑事诉讼中一并处理,也无需交纳受理费;但要是另行提起民事诉讼,就需按上述标准缴纳诉讼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