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应税消费品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且无正常理由该如何处理?

我经营着一家销售应税消费品的店铺,最近税务部门说我们的应税消费品计税依据明显偏低,还说没有正常理由。我不太明白这是什么意思,也不知道会面临怎样的处理,想了解下在这种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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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应税计税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应税消费品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且无正常理由时,税务机关通常会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计税依据就是计算应纳税额的根据,简单来说,就是确定交多少税的基础数值。如果计税依据明显低于正常水平,又没有合理的原因,这可能会导致国家税收的流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纳税人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计税价格。不同的应税消费品,其核定计税价格的方法也有所不同。比如对于卷烟、白酒和小汽车的计税价格由国家税务总局核定,送财政部备案;其他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价格由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国家税务局核定;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价格由海关核定。 税务机关核定计税价格,是为了保证税收的公平和合理。如果纳税人对税务机关核定的计税价格有异议,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在一定期限内提供证据,申请重新核定。同时,纳税人也应该按照规定准确核算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依据,避免出现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且无正常理由的情况,以免面临税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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