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犯包括哪几种?


共犯,简单来讲就是共同犯罪中的行为人。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共犯主要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首先是主犯。主犯是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主犯又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犯罪分子,也就是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比如在一个盗窃犯罪集团中,组织策划盗窃行动、分配任务的人就是主犯。另一种是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其他犯罪分子,他们虽然不是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但在犯罪过程中积极实施犯罪行为,对犯罪结果的发生起到了关键作用。《刑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其次是从犯。从犯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次要作用通常表现为在犯罪中实施的行为并非主要的犯罪行为,只是起到了一定的帮助作用。辅助作用则主要是指为犯罪提供工具、创造条件等行为。例如,在盗窃案件中,为盗窃者望风的人就属于从犯。根据《刑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最后是胁从犯。胁从犯是指被胁迫参加犯罪的人。这里的胁迫是指行为人受到他人的暴力威胁或者精神强制,不得已才参与犯罪。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行为人起初是被胁迫参加犯罪,后来积极主动地参与犯罪活动,则不能再认定为胁从犯。《刑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总之,准确区分不同类型的共犯,对于正确量刑和司法公正具有重要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