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破产案件类型有哪些?

我公司经营不善,可能面临破产。想了解一下,在法律层面上,破产案件都有哪些类型呢?不同类型的破产案件有啥区别,对我们公司又会有什么影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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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破产案件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破产案件是指通过司法程序处理的无力偿债事件,在我国,主要有以下几种常见的破产案件类型。 首先是破产清算案件。这是最常见的一种类型,当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时,法院可以根据债权人或债务人的申请,宣告企业破产,并对其财产进行清算。清算后的财产按照一定顺序分配给债权人,企业随之消灭。《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这种类型主要目的是公平地将债务人的财产分配给债权人,以了结债权债务关系。 其次是破产重整案件。重整是指对可能或已经发生破产原因但又有挽救希望的企业,通过对各方利害关系人的利益协调,借助法律强制进行营业重组与债务清理,以避免企业破产、获得重生的法律制度。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七十条规定,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重整的意义在于拯救困境企业,避免因企业破产带来的职工失业、社会资源浪费等负面影响。 最后是破产和解案件。和解是指具备破产原因的债务人,为了避免破产清算,而与债权人会议达成协商解决债务的协议的制度。《企业破产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债务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也可以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债务人申请和解,应当提出和解协议草案。和解成功后,债务人按照和解协议清偿债务,破产程序终结。和解制度主要是为了给债务人提供一个避免破产的机会,同时也使债权人有可能获得比破产清算更好的清偿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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