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合同的种类包含哪些?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送给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合同。下面为您详细介绍赠与合同的常见种类。 首先是一般赠与合同,这是最常见的一种赠与合同。它是指赠与人根据自己的意愿,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没有特别的附加条件。例如,老张将自己闲置的一台电脑送给了邻居小李,这种没有任何附加条件的赠与就是一般赠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一般赠与合同就是基于此规定而成立的。 其次是附义务赠与合同。在这种合同中,赠与人在赠与财产时会附带一定的义务,受赠人需要履行这些义务才能完全获得赠与的财产。比如,小王将自己的一套房子赠与给朋友小赵,但要求小赵必须照顾自己年迈的父母。这里小赵接受房子的同时就承担了照顾老人的义务。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再者是公益赠与合同。这是赠与人出于公益目的而进行的赠与,比如向学校、慈善机构等进行捐赠。例如,某企业向一所贫困地区的学校捐赠了一批图书和教学设备。这种赠与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而且具有特殊的法律规定。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也就是说,公益赠与合同一旦成立,赠与人一般不能随意撤销。 最后是死因赠与合同。它是指赠与人与受赠人约定,以赠与人死亡为生效条件的赠与合同。比如,老王和小张约定,在自己去世后将自己的一部分存款赠与小张。这种赠与合同只有在赠与人死亡时才会生效。不过在我国法律中虽然没有明确对死因赠与合同作出详细规定,但在司法实践中,会根据《民法典》的相关原则和规定来处理此类合同纠纷。 总之,不同种类的赠与合同在法律上有着不同的特点和规定,在签订赠与合同时,当事人应该清楚了解合同的性质和相关法律规定,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