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特别程序有哪些类型?

我在处理一些法律事务时,听说有特别程序,但不太清楚它具体包括哪些类型。我想了解一下特别程序都涵盖了哪几种情况,这些类型在实际应用中有什么特点和区别,希望能有专业人士帮我解答一下。
展开 view-more
  • #特别程序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特别程序是人民法院审理某些非民事权益争议案件所适用的特殊审判程序,与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相对。以下为你详细介绍特别程序的类型。 首先是选民资格案件。选民资格案件是公民对选举委员会公布的选民资格名单有不同意见,向选举委员会申诉后,对选举委员会就申诉所作的决定不服,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案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公民不服选举委员会对选民资格的申诉所作的处理决定,可以在选举日的五日以前向选区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这一程序旨在保障公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确保选举的公平公正。 其次是宣告失踪、宣告死亡案件。当公民下落不明达到一定期限,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公民失踪或者死亡。根据法律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公民下落不明满四年,或者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或者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公民死亡。这一程序主要是为了结束因公民下落不明而引起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不稳定状态。 再者是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当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存在问题时,其近亲属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认定该公民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必要时应当对被请求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进行鉴定。这一程序有助于保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有利于维护社会交易安全和稳定。 还有认定财产无主案件。对于所有人不明或者所有人不存在的财产,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认定该财产为无主财产。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核实,发出财产认领公告。公告满一年无人认领的,判决认定财产无主,收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这一程序可以使无主财产得到合理的处理和利用。 此外,确认调解协议案件和实现担保物权案件也属于特别程序的范畴。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由双方当事人依照人民调解法等法律,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调解组织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调解协议有效,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当事人可以通过调解方式变更原调解协议或者达成新的调解协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实现担保物权案件中,担保物权人以及其他有权请求实现担保物权的人,依照民法典等法律,向担保财产所在地或者担保物权登记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拍卖、变卖担保财产,当事人依据该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