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未领取的失业金,再次就业后主动离职该如何处理?

之前符合领取失业金条件但没领,后来重新就业了。现在因为个人原因主动离职,不知道之前没领的失业金该怎么办,是可以接着领,还是有其他处理方式,想了解下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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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失业金处理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失业金的概念。失业金,也就是失业保险金,是国家给予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的一种临时补偿,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求。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对于您这种情况,之前有未领取的失业金,而此次是再次就业后主动离职。一般来说,主动离职不符合“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这一领取失业金的条件。所以,在主动离职的当下,通常是不能领取失业金的。 不过,之前未领取完的失业金是会被保留的。当您下次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并且满足失业保险金领取的其他条件时,就可以接着领取之前未领完的失业金。也就是说,之前的缴费年限和未领取的失业金权益不会因为您这次主动离职而消失。 总之,失业金的领取有着明确的法律规定和条件限制,您需要关注自己是否符合相关要求,以确保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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